隨著登記進入尾聲
台大這案子也終於圓滿落幕
當初龍圖公園跟南港兩案都還在跑
突然出現這塊
讓我心中一震
要三線全發嗎?
偏偏台大這案又已三拍
只好加緊腳步審閱
很快我在謄本
看到為什麼案子會三拍
除了查封筆錄寫得偏負面外
該筆土地有被假處分
調閱謄本除了知道債務狀態
也可以知道是否涉有刑案
或是民事糾紛
假處分很顯然是後者
另外因為是二類謄本
我只能看到姓氏跟地址
所以我發現一個疑惑點
從法院文書
我知道這是繼承後公同共有案
只是為什麼最近繼承的兩個人
地址分別跟上一次繼承的人一樣
我問了很多人
他們的答案簡直吸引水果週刊
監護人?
感覺很有道理
但監護人不能代為繼承
非婚生?
好八卦
但外面生的還住叔伯家
好像說不過去
過繼?
這感覺似乎是最合理的
懂法規的朋友還說
你這案有假處分
非婚生很有可能
說不定就是外遇被抓
逼得我趕快澄清
假處分比兩次繼承前還早
又過了幾天潛意識整理過思緒
我突然想到
第二次繼承
該不會是被繼承人根本沒小孩
沒父母接受的情況下
第三順位就是兄弟
沒錯
這樣繼承人地址
分別與第一次繼承一樣就合理
因為就是同一人
讓我學到
突破框架思考的重要性
我不常看偵探類影片
不過我發明的數字卡牌
確實能從玩樂中
訓練突破框架的思考
提到文章

